劳动保障,涉及很多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。特别是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《就业促进法》的出台实施,规范用工、促进就业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市“两会”召开之际,部分市民就这一话题发表了意见。昨天,记者把市民们的意见带给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请他们与市民“互动”交流。
●家住千秋桥街18幢的胡翠娣,两个儿子都在私企工作,去年全市“扩面征缴”,大儿子终于有了养老和医疗保险。胡翠娣听说《劳动合同法》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了,她建议,全社会要进一步强化规范用工氛围,企业要和所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所有劳动者都应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,只有这样,才能让劳动者都能更加安心工作。
对于胡翠娣的意见,市政协委员顾笈认为,这是一个值得全社会认真思考的话题。目前全社会对《劳动合同法》给予了高度重视,这充分体现了大家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注。顾笈认为,《劳动合同法》对规范用工有着明确要求,任何单位如果不规范用工,都是违法行为,这是毋庸置疑的,但要想使这部新法发挥出最大效能,需要三方互动。
首先,职工要学法懂法,学会用法律武器大胆地维护自身权益。目前职工维权的政策体系已比较健全,作为职工,如果不懂法,很可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根本不知道,从而丧失了维权的权利。
其次,作为企业,应该提高对新法的认知度,应该充分认识到只有按新法办事,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才能保证企业的生存发展,如果企图“耍小聪明”规避责任,不仅要承担违法成本,而且企业很可能无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。
第三,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,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,也要认真学习研究新法,以民为本,切实履行职责,进一步浓厚依法办事的氛围,严格执法,促进全社会劳动关系的进一步和谐发展。
●家住京口路的赵全根没有固定工作,这些年主要靠帮人打工或者自己摆地摊过日子。由于没有什么技术,加之已年过半百,找个工作很难,可丢个工作却很容易。本想自己租个门面做点小生意,但一来没本钱,二来也怕万一生意做砸了,赔不起那个本。他最大的愿望就是《就业促进法》实施后,自己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,让自己的将来生活无忧。
对于老赵的愿望,来自基层社区的市人大代表卜美琴有着切身的体会。她说,近年来,各级党委、政府出台了许多促进就业、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,包括对参加社保的人员给予财政补贴、对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无息贷款和一定的创业资助等。对于就业困难群体,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“应保尽保”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,则千方百计推荐就业。同时,政府还专门出资购买了部分保洁员、清扫员等“三位一体”的公益性岗位,定向安置就业困难群众。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也在宣传就业优惠政策、开发就业岗位、服务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
她说,由于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偏少、经费有限,社区就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。此次参加“两会”,她专门准备了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力量和经费支持,尤其是要加强对有关就业、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,让广大市民家喻户晓,真正调动他们的就业热情、创业激情,通过就业、创业脱贫致富。同时,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,规范企业用工行为,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。